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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已運行三年以上的電池,最好能每年進行一-次核對性放電試驗 ,放出額定容量的30--40%(額定容量按實際放電率計算) , 每三年進行- -次容 量放電測試,
放出額定容量的80% ,記錄電池單體電壓和總電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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